
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发现消防主机报故障时,应按照以下流程处置,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:
处置流程
1.确认故障信息
-立即查看消防主机显示屏,记录具体故障类型(如烟感故障、线路故障、设备断电等)和位置信息。
-检查是否伴随火警信号,排除误报或联动设备异常。

2.初步排查
-检查对应设备是否断电、线路松动或人为误操作(如手动报警按钮被触发)。
-若为简单问题(如设备断电),可尝试恢复电源或重新插拔线路。
3.报告与记录
-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故障详情。
-填写《消防设施故障登记表》,记录故障时间、位置、类型及初步处理情况。
4.联系专业维修
-若无法自行修复,立即通知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修。
-故障未排除期间,加强人工巡查,确保有消防设施临时替代措施(如手动报警、灭火器备勤等)。
5.暂时将报故障的设备进行屏蔽,以免影响其他设备报警和人员误判断报警信自。
判明故障信息后,确认无法自行修复的情况下,可以暂时将故障部件进行屏蔽。如果不将故障进行屏蔽,主机会一直发了报警声音,影响消防人员值班,从而影响值班人员判断主机的其他报警信息,当有其他报警息报出时,值班人员会误判为是原来的故障报警。

6.故障修复验证
-维修完成后,确认消防主机故障信号消除,测试相关设备功能正常。
-更新故障记录,存档维修报告。
7、当确认故障已经排除后,再将消防主机的屏蔽信息解降屏蔽。否则被屏蔽的消防主机无法发挥作用。有的消防主面在故障消除后,屏蔽会自动解除,但值班人员一定要确认主机已经解除了对故障部件的屏蔽,并在填写《消防设施故障登记表》。
法律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(2021修正)
-第十六条:单位需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,定期组织检测维修。
-第四十四条: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值班人员需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设备。
2.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61号令)**
-第二十五条:发现消防设施故障或损坏,应立即组织修复;需停用消防设施的应严格审批并落实防范措施。
3.《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
-明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具备故障识别、应急处置及记录上报的职责。
通过规范处置和依法履职,可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,确保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。